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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手的房子打水漂 男子买房遭遇开发商转卖

   来源:大河网    更新时间:2017-03-31 11:17

到手的房子打水漂 男子买房遭遇开发商转卖

南海国际售楼部

□记者 谷武民 通讯员 郭文丽 高飞 文图

核心提示|近日,鹤壁开小饭店的马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他2015年在南海国际首付6万多元预定了一套房,打算儿子结婚用,协议书上显示2016年交工,如今小孙子都6个月了,房子也没着落,他只能一家7口人暂时挤在饭店里。可就在这个月,他去售楼部问自己房子的时候,惊讶地发现房子已经让开发商卖给了他人,而且已经备过案。马先生的协议书成了一纸空文,开发商回应要么加价换置新楼层,要么给他退款。

购房协议书成了一纸空文

2015年11月,马先生因给南海国际供料,开发商无现钱,让他按照每平方米3700元的价格挑选一套房子,签订了预订房源协议书。但直到2017年3月9日,马先生才发现房子已经卖给他人,手中只剩下这样一纸空文。

据马先生介绍,原先他将一批水泥提供给南海国际小区的一个宋姓开发商,因这个宋老板没有现钱,就劝马先生买套房子。正好马先生夫妇也曾许诺给准儿媳妇买套房子,马先生便答应将宋老板欠的65600元钱抵为房款。2015年11月3日签订了南海国际内部预定房源协议书,之后再也没有接到宋老板的电话,2017年3月9日,自己才从其他渠道得知预定的这套房源已经出售给他人。

找了开发商多次,他们给我调到其他楼层,但是需要我按照当前的价格补差价,可是签订的协议上明确规定的是3700元每平方米,并非是我毁约,怎么让我承担违约代价,这样不公平!马先生十分不解。

开发商称要么补差价购房要么退还房款

大河报记者在马先生提供的南海国际内部预定房源协议书上明确看到,马先生预定的是南海国际小区13号楼西单元8层,房屋建筑面积93平方米,2016年11月30日前交付。

在违约条款中明确标明,甲方(鹤壁市恒基置业有限公司)通知乙方(马先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乙方必须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房屋预定协议、交款收据原件到南海国际售楼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纳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按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有权自主处理该房,并扣除总房款5%的违约金。

我从签订预定房源协议书后,就没有接到过他们打来的任何电话,现在他们私自把房子卖出去,就是毁约,欺诈消费者。去房管局查询之后才相信已经备过案,而且还是加价卖出去的。马先生的妻子一提起这事就十分窝火。

随后,大河报记者与马先生夫妇在负责南海国际小区的申总办公室,见到了与马先生签订协议的宋老板。据宋老板介绍,这套房子确实是马先生预定的房源,但是他曾电话通知过马先生前来补交款项,签订正式合同,也在报纸上刊登过相关公告,但是对方一直迟迟未到售楼部办理相关手续,只好在2016年9月份左右,把房源卖给了别人。

最后在申总的协调下,开发商给出了两种解决方案,要么更换其他房源,除首付款6万多元按照当时的价格购买的住房面积外,其他的住房面积按照现在的房价补差价;要么退还马先生的预定房源款6万多元,并按照银行利息一并计算归还。

我不清楚房子怎么卖给了别人,现在莫名其妙地把责任推给了我,这是咋回事?马先生说,当初买房协议书上定价就是3700元,他又不是现在买的房子,已经答应儿媳妇的房子也不舍得退掉,这种坐地起价补差价的行为,让他进退两难。

目前,此事仍在协商,大河报记者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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