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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和房产有哪些税? 标准如何划分

   来源:房赢君    更新时间:2017-03-09 11:34

一、契税

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征收规定: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二、房地产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房地产市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征收规定: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征收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征收规定: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五、房地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价或出租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又称房屋税。

征收规定:

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行为税。

征收规定: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七、城市房地产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是城市房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

征收规定:

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有两种,属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标准房价计征,年税率为1.2%;属于出租的房产,以租收入计征,年税率为12%。城市房地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八、印花税

是以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文件为对象所征的税。印花税由纳税人按规定应税的比例和定额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即完成纳税义务。

征收规定:

印花税的税率有2种形式,即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税额计算

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 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九、土地增值税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规定: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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