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中华网,大中华区主流资讯门户网站!

热门关键词:  as  请输入关键词  xxx  凤凰公益  王昭君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行业 > 房产楼市 >

辽宁网民反映居民用水困难官方:正在改造

   来源:网络整理    更新时间:2016-12-09 11:44

辽宁网民反映居民用水困难官方:正在改造

陈求发同志简历 | 给辽宁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12月9日电 近日,一名网民给辽宁省省长留言,反映居民楼水压低导致用水困难的问题。该网民留言说:“我是朝阳市柳城路三段36号楼居民,我们楼长期供不上自来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做饭、洗漱都成问题。

对此,朝阳市人民政府作出回复表示,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容,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用水需求逐年增加,致使该地高楼层在用水高峰期及供暖期时出现用水困难的问题。为改善居民用水情况,市自来水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勘察。目前,包括柳城路三段36号在内在的附近老旧小区自来水改造工作正在实施中,管网部分改造已经完成,增建二次加压泵站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朝阳市政府将继续督促市国资委跟踪进展情况,尽快解决居民用水困难的问题。(实习生 李一诺)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您好!我是朝阳市柳城路三段36号楼居民,我们楼长期供不上自来水,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做饭、洗漱都成问题。现在用自吸泵都抽不上水来,多次向自来水公司反映,但都没有结果。请您帮助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用水困难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查,连接柳城路三段36号的供水管线及阀门运转正常,因该楼始建于上个世纪90年代,当时高楼层用水正常,水压能够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在建时未建二次加压泵站。近年来,随着城市扩容,城区面积不断扩大,用水需求逐年增加,致使该地高楼层在用水高峰期及供暖期时出现用水困难的问题。为改善居民用水情况,市自来水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勘察。目前,包括柳城路三段36号在内在的附近老旧小区自来水改造工作正在实施中,管网部分改造已经完成,增建二次加压泵站工作正在进行。下一步,朝阳市政府将继续督促市国资委跟踪进展情况,尽快解决居民用水困难的问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你好,我是沈阳市新民市法哈牛镇荣胜堡一名村民。2000年之前,村委会向我借款8万元。用于村里修公路、修缮农田水利设施、缴纳农业税。2000年国家取消农业税,土地均匀分给村民,村委会不再有经济收入,欠村民的借款就不再偿还。新民市各村统计有几亿这样的借款,我们一个村里就有800万元欠款。2014年新民市财政局统计过这些欠款,提出定期偿还方案,但持续至今仍没有还款。那都是我们农民的血汗钱,欠了十多年本利都不给。请省长能够协调解决此事,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村委会借款不还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2013年,新民市根据省里《关于清理审定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清理核实公益性村级债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开展了清理审定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及开展清理核实公益性村级债务工作,并对相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审计确认,确认结果已由财政部门备案。目前,具体化解债务工作需待中央、省进一步明确意见,统筹安排化债资金后推进落实。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街21号的青城小区(友谊城三期A区16栋楼),开发商是沈阳巨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2007年办理入住,至今无法办理房证、契证,并且房屋在房产网上是查封状态,请省长帮助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了解,青城小区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七号街21号,由沈阳巨臣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经核实,您家位于青城小区14号楼(共15栋,不是16栋),于2006年12月份办理入住,未办证的原因是青城小区15栋楼抵押给华夏银行后,华夏银行又将资产包卖给信达资产公司,部分资产超标查封。目前,经铁西区政府多次协调开发商已与信托公司达成协议,并将欠款还清,预计12月中旬相关法院可以解除查封。待查封解除后,铁西区政府将督促开发商尽快为青城小区业主办理房产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省长,您好!我们是皇姑区沈阳市长江街海丽德商厦业主,我们也是在万般无奈之下才向您求助。海丽德商厦是商住一体的大厦,万隆物业自2013年在没有任何手续也没到小区办备案的情况下,非法入驻海丽德三年之久,因为万隆物业管理混乱,商场的经营每况愈下,AB座卫生脏乱不堪,电梯频繁出故障,业主经常被关在电梯,而物业一直无视业主的诉求。尊敬的省长,我们的恳求只有一点:让非法侵占我们家园的万隆物业立刻撤出海丽德大厦,让我们这些海丽德的业主尽快结束这梦魇般的生活!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诉求清退商厦物业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了解,皇姑区海丽德大厦总面积65299平方米,位于长江街131号、133号、135号,属于商住楼。海丽德大厦分为A、B两座,A座多为30-60平方米的小户型;B座多为大户型商住两用,其他为门市及商场。商场以业主购买产权后外租经营权为主。海丽德大厦于2011年正式投入使用,并于当年10月18日由辽宁百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接管海丽德大厦A、B座的管理服务。2013年,辽宁百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方面、私下将海丽德大厦管理权转让并移交给海丽德物业(万隆物业),10月17日双方正式签订了海丽德大厦A、B座物业服务项目交接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万隆物业全面接管海丽德大厦A、B座物业服务项目,获得海丽德大厦经营权。万隆物业接管大厦后,在延续收取物业费的基础上捆绑收取电梯费,引起业主不满;尤其是电梯问题频发,引发众多商户退出,以租金为主要经济来源的业主利益受到严重损伤,因此业主与万隆物业矛盾激化。2016年4月25日,由于海丽德大厦第一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已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海丽德大厦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组织换届,产生了新一届业主委员,任期五年。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期间,发现万隆物业未在皇姑区小区办进行登记注册。为此,皇姑区政府已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清退万隆物业专题会议。目前,皇姑区执法局已进行调查了解,核实后将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万隆物业进行清退处置。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网民留言】



分享到: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商务合作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2017 大中华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站申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