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好莱坞的模范夫妻朱莉和皮特离婚了。
一个是男神,一个是女神,先来看一下他们之前的恩爱虐狗照:
羡煞无数吃瓜群众
他们一共有6个孩子(3个亲生+3个领养),一家人出现浩浩荡荡
又羡煞了无数吃瓜群众。
随着这对神仙眷侣的婚姻告终,很多人表示,又不相信爱情了。
令人惊讶的是,女神朱莉抛出的离婚的理由竟然是,“为了孩子”。
她认为布莱德皮特“吸食大麻、酗酒和不能控制自己的愤怒”,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良的引导作用,是个负面的榜样。
这种理由,此前我们闻所未闻。
真是刷新了中国人的三观。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人向来都是提倡:“为了孩子”不离婚的啊!
我有个朋友,孩子刚出生15天,就发现老公出轨了。
而且她老公还特别嚣张,是那种认为“孩子就应该女人带”的直男癌,十指不沾阳春水。是那种,朋友给孩子换尿布他都要很嫌弃的皱眉头,还要扔下一句:“你为什么要在我面前换尿布!你是想熏死我吗?”的奇葩。
(关于这个话题,我写过带孩子就应该是女人的事吗?屁咧!)
朋友多次想到离婚,可是每次都想:“孩子这么小,爸妈就离婚了,实在是太可怜了”,一直犹豫不决。
每每跟身边的人哭诉,大家也都是劝她:“离婚对孩子伤害太大了,你就为了孩子,忍忍吧”、“男人都这样,看在孩子的面上,别折腾”!
中国人的传统观点,就是为了孩子,一定要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绝对不能离婚。离婚对孩子伤害太大了,别人也会看不起他。
所以很多人一辈子宁愿在一段婚姻关系里相互怨恨,相互伤害,也要维持表面上的夫妻。
我还有个朋友,从小关系爸妈关系就特别不好,但是爸妈为了她,硬是撑到了现在。她妈经常跟她说:“要不是为了你,我早就跟你爸离婚了!”
一个是“为了孩子”离婚,一个是“为了孩子”不离婚,为什么差异这么大呢?
首先,美国社会对于离婚的接受程度,比中国高太多了。
根据民政局的统计,2014年,中国的离婚率为27%,而美国则高达55%。
也就是说,在中国,离婚的还是少数,在美国反而是大多数,甚至有一种你没有离过婚,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的既视感。
(我会告诉你排名世界第一的比利时的离婚率高达71%么?)
就拿朱莉和皮特来说,他两结婚之前,朱莉离过三次婚,而皮特离过一次婚。一回生二回熟,大家在离婚的路上都是老江湖了,也不用遮遮掩掩的。
在美国,离婚和谈恋爱分手基本没有本质区别。因为大家都离过婚,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也就不存在对单亲家庭小朋友的歧视了。
我猜想,美国小朋友之间的对话应该是这样的
小朋友A:“你爸妈离婚了吗?”
小朋友B:“对...”
小朋友A:“这么巧,我爸妈也离婚了!”
小朋友B:“让我们一起快乐的玩耍吧...”
没有社会压力,自然也不用考虑“我要是离婚了,别人看不起我的孩子怎么办”的问题了。
其次,不得不提到的一点是,朱莉不差钱。
根据媒体爆料,朱莉和皮特共有3亿多美金的资产,嗯,不多,也就20多亿人民币吧,相当于我国首富的20个几小目标。
在经济上,离婚对于朱莉来说,负面影响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因为反正钱花不完啊。
留给朱莉的问题只有一个,你能不能让老娘爽,能不能让孩子爽;不能?你可以走了。
有钱人真是任性。
虽然近些年有些变化,但总体上来说中国家庭还是男主外女主内的结构,男人还是家庭经济的主力。
想离婚?可以啊!
先考虑好离婚之后自己和孩子住哪儿?房价这么贵,能买得起房不?
教育这么贵,能独立抚养孩子不?
再加上社会对离婚的接受度低,害怕将来孩子受欺负,算了,还是不离了吧。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式家庭离婚成本高,可以促进夫妻双方往好的方向努力:反正也离不了,还不如好好过。
当然也诞生了那种“反正也离不了,我就使劲虐你”的奇葩。
总体来说,“结了婚就好好过”,是个很强大的信念和正能量啊!
因为每一段婚姻开始的时候,都是抱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愿望,和”“百年好合”的期许的。
在世界上的每一个地方都是这样,中国如是,美国亦然。
不然在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神父为什么要这么说呢:
“我希望你作为我的丈夫/妻子,在以后的人生里爱你、珍惜你、照顾你、保护你,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无论生病还是健康,都不离不弃,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