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中华网,大中华区主流资讯门户网站!

热门关键词:  as  请输入关键词  xxx  凤凰公益  王昭君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新闻 > 社会百态 >

17条新规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基础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21-03-05 16:52

沉迷暴力凶杀网游、注册用户账号致使个人信息泄露、用家长手机观看直播并大额打赏,甚至受陌生网友诱导拍下不良视频……未成年人身边隐藏着不少网络安全隐患,许多家长因互联网产生了育儿和家庭教育焦虑。

根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其中“19岁以下”约占16.6%。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增设“网络保护”一章。多年来,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及专家学者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呼吁社会各界加快构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

修订后的未保法“网络保护”专章共计17条,其中特别规定了互联网企业的强制报告义务:互联网企业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信息的,应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发现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这些规定在当前互联网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具有重大意义。

针对网络欺凌,修订后的未保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等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并消除影响。

我国有关部门曾发布《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但在法律制度层面缺乏具体规定。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8个方面对此作出具体规定,例如,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所有网络服务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时,要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明确网络游戏要经过特殊批准的制度;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对于这些规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执法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苑宁宁表示,目前,虽然我国已具备相应技术水平设置“防沉迷系统”,“但最大的挑战是网络用户的实名认证问题”。他认为,网络监管部门应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未成年人网络身份识别系统,“只有先精准识别用户年龄,才能使网络平台企业的防沉迷措施发挥作用”。



分享到: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商务合作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2017 大中华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站申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