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中华网,大中华区主流资讯门户网站!

热门关键词:  as  请输入关键词  xxx  凤凰公益  王昭君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生活 > 女性时尚 >

“不完美的举报”也有免予公开的权利

   来源:网络整理    更新时间:2016-10-27 11:21

9月11日,广西南宁的谢先生,因看到超市销售的旺旺雪饼包装袋正面显著位置用较大字体标着“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便买了一袋单价5元的雪饼。可是吃了雪饼并没转运,一气之下,谢先生写了封实名投诉举报函。诡异的是,9月23日,谢先生居然在某微信群里看到了他寄给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这封举报函,落款处姓名、电话等信息竟然都没打马赛克。为了给自己讨个说法,他开始了维权之路。(10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吃了旺旺雪饼,结果运气没有变旺,消费者于是觉得这是广告欺骗。此种认知是否成立?应该说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有人会把这当作一个笑话,因为从来没有人对“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的广告语当真;也有人会引用《广告法》中的相应条款,称广告使用引用语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吃了旺旺雪饼运气没有变旺,就是广告宣传失实。对此争论或许没有结果。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次郑重的公民举报,然而,如此一封举报信竟然被全文披露到了网上。

按照今年3月开始实施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举报人的信息要严格保密,从法律角度绝对不允许泄露。那么,谢先生的举报信为何出现在了微信群里,并且落款处姓名、电话等信息一览无余?9月27日,谢先生收到了南宁市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这意味着他的举报信已经寄至该局,并且被拆开阅读。那么不管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着怎样的说辞,都难逃泄露该封举报信的嫌疑。

如果抹去“举报旺旺雪饼”新闻上的喧嚣,这俨然是又一起对举报人保护乏力的案例。按照专家的说法,实名举报者至少应该拥有三重保护:举报信息保密、举报人安全保障与举报人紧急安全保护。如此,举报才能成为被激励的事情,举报者的权利才算被保全。虽然现在尚不能确定,谢先生举报旺旺雪饼广告语的信件,是在哪一个环节被泄露。但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谢先生的举报内容是以一种近乎“裸奔”的形式被公布,如此结局实在太糟糕。

或许有人会表示,“举报吃了旺旺雪饼运气没变旺”,它本身就是一种无聊的举动,即便举报被公开,亦无需较真。这种观点看起来颇有道理,实际上却似是而非。因为从本质而论,只要是公民采取合法的手段向职能部门进行实名申诉,不管申诉内容如何,它都构成了法律意义上的举报,举报者因此而享受的被保护权利,并没有什么两样。只要是实名举报,“不完美的举报”也有免予被公开的权利,这是法律天然赋予举报者的权利,它不受具体情形的影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关于我们 网站声明 商务合作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3-2017 大中华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 禁止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
本站申明:本站部分资料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您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