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支持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标准、行规、行约等,视情节轻重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惩戒措施。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社会舆论作用。建立健全失信行为举报制度。
记者 张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