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律师执业行为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律师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国诉讼法大幅度扩大了律师的诉讼权利,近几年中央和各地密集出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律师的执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少数律师滥用执业权利,扰乱司法秩序,干扰案件正常处理的事也时有发生。周世锋等人“死磕”就是这种现象的典型表现。在大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提高律师地位的同时,我们也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业的健康发展。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和职业操守。对个别“死磕律师”利用执业身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制造社会混乱,攻击国家政治制度,构成犯罪的,应当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公民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周世锋等人之所以能够掀起波澜,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除了骨干分子的策划、组织之外,主要是利用了“访民”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和相关案件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急切心理。这一案件警示我们,合法权益只有经过正当法律途径才能得到维护,相信“死磕律师”的非法“本领”,寄希望制造事端、对司法机关施压,非但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可能沦为不法分子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的工具,成为他们危害国家安全的帮凶。对此,我们应当保持足够的警惕。
原标题:刘士心:警惕“蚂蚁搬家”式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